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外遇,怀了那个男孩,却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是违法的吗?

2020-02-19 07:1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必须有证据证明他重婚或与婚外异性同居,方可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 包括经济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6、属于应当补办而未去补办或者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手续的,应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7、未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8、只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受理。
  • 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婚外情并不违反婚姻法,只是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因为夫妻双方负有忠实的义务。与婚外异性通情、同居违反《婚姻法》,但婚姻法并没有规定与婚外异性同居的法律后果。
    因此规定等于未规定。如果婚外情不发展成重婚的,并不违反刑法,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说婚外情主要违反的是婚姻道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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