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没有共同的财产,也没有负债

2020-02-18 12:3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为,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依照一般共有财产的形成及处理原则予以分割,而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作出处理。

    同居期间一方名下的财产不应直接认定属于双方共有;另一方只有在举证证实其与对方有共同的投入并经营,共同创造形成该财产的情形下,才能主张分割共有财产。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并不必然是共同财产,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只有提出有关证据,才能享有对同居期间积累财富的所有权。
  •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偿还: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 1.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配,应适当考虑女方和经济困难房的权益。
    2.重婚罪属于离婚中有过错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