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离婚,但丈夫让我出去了。 昨晚把门锁上了。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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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时如何确定共同财产范围
一、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明确表示给夫妻一方的除外;
具体包括:房屋、汽车、存款、股票、家电、日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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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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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家暴,即使家暴的一方不想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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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