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又找了工作。 现在公司不买其他保险只买I工作上的保险。 我现在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18 08:53: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这是强制性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所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 失业金的支付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具体数额,只规定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自确定的数额,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是有限制的,并不是说失业多久就能领取多长时间。
    它跟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的缴费失业保险时间有关,累计缴费的时间越长,能领取的失业金的期限就越长。
      即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1年以上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5年以上,超过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长为24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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