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原件身份证可以丢失临时身份证吗?

离婚
2020-02-17 15:3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应该先去补办身份证,然后再去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也就是说,公民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身份证是必须出示的证据之一。
      第二,当事人是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关于身份证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如果没有身份证,可以办一张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法律效力等同于长期身份证。具体情况如下:
      身份证丢失的情况下如果离婚,需要看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后,才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信,然后拿着结婚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就可以了。
      办协议离婚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及小孩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