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如果有人在2010年9月15日向我借钱,而没有写下还款日期,现在我想起诉。我起诉了什么日期?

2020-02-17 14:1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怎么起诉网贷借款人?
    第一,选择管辖法院,就是借款人的住所地(所以,您必须弄清楚借款人住在哪)。选择好管辖的法院后,就可以去这个法院起诉了。
    第二,写起诉书,起诉书可以事先写好,网上有范本,改一改就行,也可以到法院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手写一份。
    因为,借款纠纷并不是很复杂,选择后者问题也不大。
    第三,准备证据,起诉时也要有一定的证据,最好的证据材料,就是借条了,记住多复印几份,法院只收复印件,不收原件的。
    你的原件一定要保存好。这样就立上案了。
  • 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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