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的公司有生育保险,但公司不结算

妇幼权益
2020-02-16 10:38: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给上任何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若因此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
    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