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刚买来一套二手房,原小区业主以前和一家企业签署了10年租期,买了时都是惦记着有租期,并且房租算是有效,就买来!如今难题是,房屋早已产权过户结束,在房子工作交接全过程中,原先讲好的要是拆换一下出租人就可以,如今租赁方说要不减租金,要不不租了,原10年合同书也有6年废止!己方想让合同书再次,行吗?

2020-02-16 08:24: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释义,房改后,如何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各地做法不同,大致如下:
    (1)离婚双方对该房今后的市场价进行确认,一方得房,一方获取补偿;
    (2)双方都要房,可通过房屋置换公司置换、调剂;
    (3)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房屋暂不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待以后上市时再作分割;
    (4)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一半价款。

  • 1.您好,您咨询的是租赁合同纠纷问题;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对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否则构成违约;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对方拖欠租金构成违约,你方可以要求支付租金并且承担违约责任。
    6.本案已经过去五年了,很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你方丧失胜诉权,你方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这五年内向对方主张权利,使诉讼时效中断。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这是需要办理夫妻离异住房析产过户。
    需要离异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谁)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书,双方一起到房管,申请办理离异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
    只要证件齐全,只有几百元手续费用,没有任何税费缴纳。
    前提,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