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后的孩子不能照顾孩子,而且在孩子的生活中,孩子可以照顾孩子。
-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
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据此,当直接
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
-
一、如果有抚养协议或法律文书明确了抚养费的给付额度与方式的,可以申请法院的支付令或申请强制执行。
二、如果有抚养协议约定抚养费的给付额度与方式或法律生效法律文书作支持的,则要先获得法院确定义务人的责任义务,须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权利人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受
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
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