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不想离婚,但他一天内什么也不做,他不赚钱,他和我打架,甚至开始打我,去放弃孩子,但很久以前,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15 17:3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
  • 首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应该被动的等待。但是,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离婚,可以随时提出离婚。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其次,在当事人拒绝对方的的离婚要求后,对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只要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若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房产分割: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