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姨妈订婚了。 但是,女性没有和男性交往,男性告别,女性要求还礼金的话,能回来吗

2020-02-15 15:4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将双方的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存在彩礼问题的情况下,则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是否返还,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由法院对彩礼是否需要返还作出判决。对于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的,包括赌博、重婚等等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由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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