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已经结婚将近25年了。我们为了孩子离婚了,但我们仍然住在一起。你认为我们还是真正的婚姻吗?

离婚
2020-02-15 15:0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的关系属于同居,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
    如果没有财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纠纷,可自行分开;如果存在财产纠纷或子女抚养纠纷,任意一方可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及子女抚养提出自己的主张。
  • 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后,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之说,所以就算生小孩也没有结婚,孩子也是私生子,也叫“非婚生子女”。
    其次,孩子的父母都有义务抚养孩子,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
    所以你有权利要求对方给抚养费。
    对与非婚生的子女,证明孩子的母亲的方式就是出生证。父亲有异议的,且不承认孩子的,可以提出DNA鉴定。根据DNA鉴定确定。

  •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不管是否补办登记手续,法律承认其效力,因此,在离婚时按照合法的婚姻关系处理,夫妻之间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财产分割权、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继承权。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当事人之间就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如夫妻财产权、继承权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