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二手房时,中介贷款无法处理。我问了很多次,也没有去找房东。我们付给房东20,000英镑押金。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0-02-15 12:2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后原来业主违约可以按照房屋认购协议约定条款处理,先沟通,不行的话只能起诉。
    目前原业主已经可以办理产证,具备履行双方买卖协议的条件,拒不履行合约,属于违约行为,可以先通过社区或者中间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法进行,只能拿上双方认购协议以及付款凭证到法院起诉,司法程序解决。

  • 一、房屋租赁押金的作一般市场上是交一个月的租金为押金,再收一个月或几个月的房租。具体的要根据租赁双方的协商。租房押金怎么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一般是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租期长短、房屋装修程度、家具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规是按“付三押一”标准支付押金,指的是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同时支付一个月租金数额的押金。

    二、押金的作用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暂时没有出现在法律明文规定中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三、押金的主要作用是租赁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 关于办理贷款的情况有多种,具体情况需不同的处理,例如:住房按揭借贷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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