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关系不好,每次给生活费,他都说没有钱,总是为了一点小事和我争吵,结婚时给我的感谢的钱没带去。 这个他不高兴,一直求我,想要离婚,可惜两个女儿,大四岁,小一岁半,怎么判断,两个孩子一直有我,我想要两个孩子的养狗

离婚
2020-02-15 10:1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有两个孩子的话,一般是夫妻双方一人一个。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分,但有以下特殊情形:
    1、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2、一方存在有残疾的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也应适当照顾。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
    (二)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
    (三)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
    (四)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
    同时如果有两个孩子,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该方存在过错而剥夺他对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中过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的,则可以由另一方抚养两个子女。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1、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孩子扶养问题,虽然孩子已不在哺乳期,但由于年龄较小,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确定由谁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承担合理的抚养费用,享有探视的权利。如果你想扶养小孩,就是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同时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