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准备离婚,房子的两辆车由父母出资购买,车是我的名字,房子是父母出的第一笔付款,房地产证明书是我自己,贷款由她保证,每月的还款由我自己负担。 这样的离婚怎样分配?

离婚
2020-02-15 08:15: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 银行有贷款或者担保与能不能离婚没有关系。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任一方在有银行有贷款或者担保的,对离婚不会产生的影响,夫妻双方仍可以正常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离婚。
    至于在离婚后,因该贷款或担保而产生的债务,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不会因离婚而免除一方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
    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