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我和我的妻子没有深刻的矛盾,但是我有一个喜欢的人在外面,而妻子,她不同意离婚,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能离开呢?

离婚
2020-02-15 06:2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只能采用第二种方式法院诉讼离婚。可以单方起诉离婚,离婚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会在15天内通知审理时间(如若女方在怀孕或者是哺乳期时,法院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允许离婚。
  • 婚外情离婚协商不成,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能不能判离,看法院是否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对半分,有证据证明双方各有过错的话,不存在哪方适当多分的问题。如果男方离婚的决心特别大,又已经与婚外情人同居的话,他可以自己向法院提供你同居的证据,那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但这样,男方的过错自己承认了,对女方的婚外情男方不一定有充分的证据让法庭认可,分财产时男方会少分一点。

  •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