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政局进行协商离婚,共同财产也分割,3个月后双方再婚,夫妇二人自行缔结再婚协议,废除原离婚协议,维持离婚前财产共同所有,但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离婚
2020-02-15 04:3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随着现在经济水平和国民素质的提高,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已经变成一种趋势,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应注意以下事项:
    1、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
    2、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不能过细,建议仅对重要财产作出约定即可。
    3、婚前财产协议应明确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若婚前财产协议中只是表述为“婚前某项财产婚后共有”,法律上的理解应是每人一半。
    4、财产描述要明确。在实践中,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最终导致认为婚前财产协议约定不明而不予确认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房产的描述,很多伴侣在作婚前财产协议时,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只是写“某某小区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正确的描述应该是“坐落于某市(县)xx街xx号房产由双方共有”。
    5、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婚前财产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为了增加婚前财产协议的公示力会增加经公证机关公证或律师见证后生效的限制。
    6、男女双方必须签字并且注明时间。
    7、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在结婚前签订也可以在结婚后签订。日常生活中,当事人为了增强婚前财产协议的公信力,会到公证处将上述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或到律师事务所将上述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律师见证,也就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见证。在婚姻关系日趋不稳定,男女双方婚前财产数额较大,以及接受国外婚前财产约定的观念的情况下,男女双方签定婚前财产协议并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越来越常见。
  • 通常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就相关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但是婚前个人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归个人所有,不再分割范围之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实际上是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确定了一条标准——该笔债务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一方频繁发生借款行为挥霍一空但另一方却毫不知情,或者夫妻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故意发生借款行为,以期通过离婚时对方偿还部分欠款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
    如果一概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借款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判决由双方共同偿还,显然有悖法理,因此法院在处理婚姻期间的借款时,都会审慎地审查该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以及用途,从而确定该笔债务的性质,最终判定债务的承担者
  • 《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司法解释可以看出,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效力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反悔的,须在一年内起诉,且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被法院变更或撤销,一是存在欺诈行为,二是存在胁迫行为。
    若不存在这两种情形,就会被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根据现在的规定,对于当事人的诉权,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
    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