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房屋租赁协议,其中两个有手写部分的连接,但不在手写部分的签名和手写部分,那也有法律效力吗?

2020-02-14 14:2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符合租赁主体资格的双方当事人,指提供租赁物和承租租赁物的双方当事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只有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才能履行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才能依法成立。
    (二)租赁物的名称。
    即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标的物,该标的物的名称应写全称,不可简化其称呼,以免发生歧义,产生纠纷,因此,该条对租赁标的物的名称应规范、具体、详细,有的标的物还应写清商标、规格、型号、编号、返还时的标准。
  • 看看房东给物业公司的委托书里,是否有代签租赁合同,如果有委托物业代签租赁合同,就直接跟物业签,如果没有,最好是跟房东自己签。另外委托书里是否有关房租代收的条款,如果有,可以把钱给物业,让物业出具发票或收据,如果没有这个条款,钱也不能交物业,要直接交房东,并留有证据在手,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有凭证。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即违章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租赁。”
    4、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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