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五月我因伤买车时,我买了商业保险和强制保险。为什么强制保险在3月22日到期,商业保险在5月20日到期?

2020-02-14 10:3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有责任时,按有责任的保额内赔偿。
    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无责任时,按无责任的保额内赔偿。 交强险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一般来说,当保单快到期了,保险公司提前一周或者二周发短消息到投保人的手机中,提醒消费者交费,倘若出现资金活动不了的情况,那么,保险合同到期后,是有“缓冲期”的。

    所谓的“缓冲期”又称为“宽限期”,从应交费的日期往后移推60日内,在这60日内保单权益依旧是有效的。
  • 商业保险又称金融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商业保险组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