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女性以各种各样的生活费用向网络贷款公司使用信用卡,现在男性欠了30万美元的债,但是男性知道这个债务后提出离婚。 男人需要负债吗?

离婚
2020-02-13 16:2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不一定。 看离婚的具体原因和谁有过错。 有过错的一方负才有赔偿责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房子、装修房子、为支付乙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家里老人生病,为看病所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无特殊约定,双方结婚期间产生的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
  • 你好!信用卡上的欠款本质上是向银行的贷款,如果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夫妻婚后产生的债务属于共有债务。夫妻俩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夫妻俩主张债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