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在工地干活时突发疾病死亡了,但工地方不承认是工伤,说是雇佣关系,但用工方是注册了的公司,这样算劳务关系吗?

2018-09-10 17:2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之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需要准备的鉴定资料如下

    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

    工伤认定书原件一份

    医疗终结出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急诊诊断和主治医生的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被鉴定人一寸彩照6张

    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劳动部门特别要求补偿的材料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者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准备齐相应材料之后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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