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0,000张信用卡未能还款.银行宣布准备起诉已有三个月了,违约情况并不严重.

2020-02-13 15:0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罪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恶意透支信用卡拒不归还,金额七万多元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亲好,拖欠银行信用卡不还会按照您这张信用卡的全额来给您记利息,而且是利滚利(可怕)如亲几个月不还会被起诉并被银行(所有银行)拉进黑名单(终身不得贷款和办理信用卡)。我觉得还是还了的好(不值的)。
    毕竟不是29000万元(这后果就更严重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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