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三人的责任造成的损害是什么?责任是什么?

2020-02-13 13:5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另一个要件。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侵权,更谈不上侵权损害赔偿。
     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损害系合法权益受侵害所致;二是损害具有可补救性,即所受损害可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补救;三是损害的确定性,即损害事实确实发生,并可通过一定的方式衡量其大小和程度。
    损害事实依其性质和内容,可分为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三种。
  • 紧急避险人的法律后果:
    (一)按照本条规定,紧急避险人造成本人或者他人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二)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采取了避险行为,造成第三人利益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免予对第三人承担责任。例
      
    (三)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是为了本人的利益而采取了避险行为,造成第三人利益损害的,紧急避险人本人作为受益人,应当对第三人的损害给予补偿。
      
    (四)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因为紧急避险机动车驾驶人逆行肇事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追尾交通事故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对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宽,对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均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正面相撞交通事故
    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正面相撞交通事故,该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侧面相撞交通事故

    1、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从一条道路驶入另一条道路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特殊交通事故

    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自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故意逃逸的,逃逸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在有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不按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有证据证明当事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标志行驶、无证驾驶、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存在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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