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拖欠五年后,我有一张借据,故意避过,没有接电话,也没有见到任何人。我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我只是没看见任何人。我该怎么办?

2020-02-13 05:5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欠条起诉,应当到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欠条发生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其拒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将不归还或者推拖还款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
  •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你这个事情,诉讼时效是个问题,他的人虽然找不到,但是起诉的话,可以到派出所户籍科调取他的材料,问题是首先必须把诉讼时效的问题解决,建议你先找到人,要他重新打一张欠条,不然比较麻烦,即使到法院起诉他,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事实上你们一直在向他主张要钱,但是证明上又比较困难,没有人愿意作证,首先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再说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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