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七八个月,丈夫不仅开始打我,而且搬出了他的家,不给我钱花,还要离婚,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13 00:4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您还想挽回这段婚姻的,您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您可以提出离婚。建议您可以和男方以及家人多沟通,找出问题症结并解决,或者您也可以和男方参加婚姻咨询活动。
    如果您不想挽回这段婚姻,则您可以与男方就财产分割以及将来子女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去一方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协商不了的,您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同时男方有家暴行为的,您可以保留证据,向男方主张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原则就是财产是否是婚后取得,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的财产大部分都是婚前的,就是你个人的财产,具体制说,婚后购买的房屋的首期如果是你婚前的财产产付的,则应当认定房子中有部分是你的个人财产,你先生婚后月供是夫妻共同财产形成的,应当由平均分割。如果你要在东莞离婚的话,要求有你先生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具体请和本律师联系。
  •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