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对象吵架被他爸打了,我报警了他爸不承认打了,我去公安医院鉴定验伤了,脖子有挠伤后腰有踹伤,后来我弟弟去他家找他爸谈话录音了,他爸承认用手戳我了,我说还踹我了录音里也有。请问这样能对打人者造成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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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警察大多数以教育和调解为主,你也不希望把你们两个都拘留罚款吧?如果确实是
家庭暴力,你可以告诉警察事情,请求验伤,并且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完全可以法院判处
离婚。
如果有必要,你应该向司法部门申请离婚,在一定期限内,对方不同意,可向法院申请强制离婚,如果他已经侵犯你的人身自由权,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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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出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毁损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法通则规定,
1、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参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上述规定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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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把人打伤,打人者不承认,可以结合其他
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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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