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结婚后相互向银行贷款买房,主贷人为因素男性,现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房地产归未满十八岁小孩全部,女性管控,男性直到30年住房贷款结清,只能房子订购合同,未房产证办理,而且合同书上只能男性签名,那样离婚之后还必须房屋公证吗?由于一时没法进行结清借款没法立即产权过户,感谢。

离婚
2020-02-12 11:31: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婚后办理房产证中,关于财产的分割一个原则,婚后获得属于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平均分割。房子是婚前购得,但是婚后按揭,你们可以协商房子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判给产权者一方,贷款也由对方承担,但是你们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你有权要求对方补偿。
  • 按揭房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身份证,如是已婚人士就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当然,要是联名的,那就要更多人的身份证;  
    2、户口本,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注意的是有些银行如果你不是户主,那户主的信息页和登记卡都要复印;  
    3、婚姻证明,也就是结婚证、离异证、未婚证明;  
    4、工作证明,某些银行有特定格式的,或是要有某些要素的,这个要问清楚银行;  
    5、流水帐,就是你收入的证明;  
    6、非当地户籍的还需提供当地的一年期以上的社保历史证明或是个人纳税证明;  
    7、查档证明,这个查档证明是去房管部门查询你有没有房屋权属记录,就是查你有没有房子,如有为几套之类的,要这要自己去房管部门办理;  
    8、银行所需的其他资料。  各银行规定略有不同,如有需要请具体查询。
  • 离婚时,房产如何办理?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2)父母出资房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夫妻离婚房产证更名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
    2、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