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婆相亲认识的,结婚半年多了,办了酒席,没办结婚证,可是半年多天气没有同过房,她的问题,同不了房,现在感情也不合,当时给她家12W多点的彩礼,我想退婚,彩礼钱能要回多少,起诉的话需要什么证据

2018-09-10 14:5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在结婚是一方给付了彩礼的,双方在离婚时不能通过合意的方式将彩礼分配达成一直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存在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让该方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的,依法向法院主张返还彩礼的法院会支持。
  • 1,婚约不属于婚姻法管辖范围。2,因为订立婚约发生纠纷,可以向对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3,在彩礼问题发生的纠纷,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退还彩礼。4,《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婚姻关系实际存续期限超过了两年,请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第一款
    (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
    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
    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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