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2018年开始,公司目前欠我头三年(2015-2017年)一个月的工资和社会保障没有支付。如果我因拖欠而辞职,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社会保障
2020-02-11 17:44: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2、如果之前工资一直打到工资卡内,有权要求支付到工资卡里。如果之前一直是签字领取现金,那你应该去厂里亲自领取。
  • 调岗降职降薪,属于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并试图变更工资报酬,可直接按《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及按工作年限(6年)支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补偿金工资基数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不按合同上约定工资。
  •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 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为:
    1、在你未违法违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论什么原因主动辞退你;
    2、你因为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强迫等违法行为主动辞职;
    按你描述的情形属于你主动辞职,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行为,所以,按规定你很难拿到经济补偿金,除非你想办法让用人单位主动辞退你,但是,如果你存在违法、违纪用人单位主动辞退你,用人单位也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