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这位在上海的个人电影院工作。 16号没有签约吗?因为和上司不合适所以想退休,能给我微信约定的工资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2-10 09:50: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为买卖商品,对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以达成交易的过程,通常称为谈判。在国际贸易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因为交易磋商是签订合同的基础,没有交易磋商就没有买卖合同。交易磋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合同的签订及以后的履行,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 股权转让一方没有履约支付转让费,协议仍然有效,但是视作对方违约:
    1、股权转让协议在签订的时刻就视为合同生效;
    2、受让方没有按期支付转让费的行为是违约的行为;
    3、对于违约行为的处理一般是按照合约规定的方法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可以进行仲裁或者要求诉讼解决。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和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合法权利,同时如果超过一定时间,可以请求单位双倍支付工资,在用人单位辞退后,可以通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 私人借款原合同修改过,双方签字或者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不可以做证据使用。《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的借贷合同关系,但并不能证明已经履行了该借款协议。收据可以证明债权人已经履行借款协议,向债务人支付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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