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7月,性广告被捕,拘留3天。

刑事辩护
2020-02-09 23:5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 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 未成年犯罪,如果是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档案会被封存,非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不得调阅,也就是说不影响未成年人今后的入学、参军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案底指的是刑事处罚记录,而取保候审和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并不属于刑事处罚,所以虽然会留下采取强制措施的记录,但并不会留下案底,不会对日后的生活产生影响。
      如果法院审理查明后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了,那么就会留下刑事案件的处罚记录,即案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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