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非农村兄弟,有农村户口,但我们没有单独的家庭。我的孩子能去农村吗?

2020-02-09 12:4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3、办理所需手续:
    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根据现有关规定,宅基地分家析产需符合以下条件:
    1、分家析产的子女须达到法定年龄,且农业户口。因土地征收、小集镇户籍制度改革而农转非的,且户口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可参照农业户口人员进行分家析产。
    2、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儿子,且已婚的,另一方为农业户口的,且该农业户口人员无其它农村宅基地的,允许分家析产;另一方为非农户口的,且非农业户口人员未享受过实物分房,允许分家析产。
    3、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女儿的,若该户有儿子的,女儿不能分家析产;若该户无儿子的,有二女以上(包括二女)的,允许其中一个未婚女进行分家析产。
    4、分家析产的子女为外嫁女的,其丈夫为农业户口的,不能进行分家析产;若其丈夫为非农业户口的,且其丈夫未享受过实物分房的,允许外嫁女进行分家析产。
    5、分家析产的子女为离婚女的,其户口还在父母处,在离婚时未自动放弃宅基地,且其无其它农村宅基地的,允许离婚女进行分家析产。
  • 房屋买卖要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