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但离婚家庭户口上的婚姻状况没有变化。 到派出所变更婚姻状况,派出所的人说户口必须先搬迁。 原籍。 因为我是独生女,所以没有父母,户籍不能搬到老家。 那个带着没有变更的户口簿、离婚证明书,不能给民政局制作结婚证明书。 除非发了结婚证明书,否则不能接受证明书,我的户口可以转移。

2020-02-08 16:4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回原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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