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营业执照,现在受到工伤,公司不想赔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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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申领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与工伤补偿待遇需一同预约时间办理)。
(一)工伤医疗待遇申领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注:清单与单据金额要相符);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仪检(CT、MRI、B超、X光等)报告;
5、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开户帐号的印鉴卡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无住院无伙食补助的不需要提供)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工伤补偿待遇申领(只有评到等级才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张,4R寸的伤残彩照1张;
4、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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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劳动局的工伤科个人申请工伤鉴定,和劳动局说明情况,劳动局的人会联系你们单位的,只要你在单位领过一个月的工资,单位报给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报表里面肯定就有你的名字了,想赖也赖不掉,不过你最好找几个有证据的同事给你写两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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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属于非法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作受到伤害,不能按工伤保险规定作工伤认定。为了保障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在受到伤害时,能得到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同时也为了惩罚非法用工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由用工单位对受伤害职工进行一次性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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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