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了避免正常行驶的非汽车反向行驶的非汽车受伤,两辆电动车没有冲撞,事故是怎样认定的? 怎么赔偿?

2020-02-07 08:4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两车相撞责任一样损失不一样,双方互相赔偿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
      
    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
      
    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
      
    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
      
    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 两车相撞责任各半,车上人员受伤。先由双方的交强险赔偿对方的人损和物损,剩下的按比例由事故责任人赔偿。发生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后,按以下方法计算车上人员的赔偿金额:
    (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高于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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