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被两个人打了,对方先动手的,我朋友也还手了,然后我的朋友被人拉走,对方又追着打,我朋友又走开,对方又追上来。最后报了警我朋友膝盖骨两处挫伤坚定轻微伤,对方俩人都没事,警察说要拘留双方,请问对方构成寻衅滋事了么?

2018-09-10 07:2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微伤害,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如果是伤害致人轻伤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两个人吵架互相都动手了,如果造成的都是轻微伤,都没有构成犯罪,应当是治安拘留。治安拘留最长是15天,如果造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
  •   斗殴或互殴行为产生侵害后果,须根据起因、行为过程、过错程度、损害结果来推定或化分责任,一般是相互都具有责任应各自承担损失,过错大的或受损害轻者一般要承担主要责任,引发者或先行产生侵权侵害行为者要承担主要或相应比例大些的责任。
      这样的纠纷法庭一般是以民事赔偿为主进行判决裁定,不会抓人的(不是对方说抓就会抓的),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被司法拘留。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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