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亲戚只有21岁,女性,现有四岁的女儿,由于年龄问题,没有结婚证,现在因为男人懒惰,不能下去,想要分开,如何行走,关于孩子如何判断。

2020-02-07 07:1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张大二寸彩色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夫妻双方不够收养孩子的年龄,就无法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而收养人年龄不满30周岁,不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 虚报年龄取得的结婚证,如果未到法定年龄是无效的。不过,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虚报年龄未到结婚年龄,但后来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话,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关于结婚建议是通过合法的方式登记结婚,对于法律不懂可以咨询一下未到法定年龄专业的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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