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作为警卫工作了十几天,签了一个月的合同,我不到十八天,现在不想干,老板的工资怎么办?

2020-02-07 06:5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一是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来说,可以先同老板商量,若老板拒绝支付工资或者一直拖延支付工资,则可以采取上述仲裁或者起诉的办法。
  •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至一年内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第二,您在咨询中说的不是特别清楚,如果在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单位违法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因为您工作不满一年,所以对于公司的违法解除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第三,如果是您主动辞职的,那么您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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