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承包了别人的土地50年,但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对方想回去,我该怎么办?

2020-02-06 15:4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是需要给对方合理还款期间。
    所以为了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为没有相关的证据而造成必要的麻烦,最好还是签订借款合同。
    实践中为了减少纠纷,在上述合理期间后还没有还款的,出借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订立一份完备的借款合同。也可以直接协商不成后,就起诉借款人,要求其还本付息。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购买二手房不过户只签协议是可以的,但是这样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比如一房二卖就会产生很多麻烦。
    如果真出现这样的情况,买房协议还是有效的,但只能证明交易的存在,不能证明买房人拥有房屋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所以出现一房二卖或者卖主反悔的情况,打官司的话,可以凭协议,拿回房款,若协议上有违约赔偿的话,可以按协议赔偿!但卖家是可以收回房子的,因为没有过户,卖家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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