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对我来说,男人不在乎和问候孩子,抚养费也没出来,现在我再婚给孩子改姓怎么办?

离婚
2020-02-06 15:28: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满一周岁的孩子离婚后通常归女方。 如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男方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关于这个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解答。首先,离婚子女抚养是你们协商好的,那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样是需要给孩子抚养费的,至于抚养费的支付形式你们可以协商。标准是: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同时另外一方也不能随便更改孩子的姓,如果需要更改就得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
  • 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一、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二、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 你好,离婚目前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一种是诉讼。协议必须要双方同意并对孩子和财产都做好了分配,如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只能向法院起诉,也没有说起诉的一方就会被动,主要看的是你提出离婚的理由,如果有婚姻法32条规定法定判离的情形,那么就好办了,如果没有的话就要搜集一些你老公家庭暴力的证据,否则就有些问题,至于孩子的抚养,法律上是要结合孩子的年龄和你们双方的综合条件而看由谁抚养更合适,并不是你们想要就能争取上的。
    建议你将案情陈述清楚,方便律师给你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