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支付生育保险,女人没有工作,男人在XX支付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金在甘肃支付。我如何偿还这份生育保险?谢谢你,律师

妇幼权益
2020-02-06 13:1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人提供资料: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 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找公司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的,那么劳动者无法报销生育保险的。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
    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