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告诉我,由于感冒,我不需要工作两天。我能得到补偿费吗?

2020-02-06 10:5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其一,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其二,如果你属于试用期内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属于正式员工,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劳动者可以就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由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仲裁申请或者投诉,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三年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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