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这所房子的主人。我雇用了其他人承包工程,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一些工人突然生病去世了。作为主人,我有责任吗?

2020-02-05 10:1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雇佣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期间,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雇员受雇主控制、指挥、监督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是控制他人行为的人,而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种工作的人。
    雇员在完成此种工作时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雇主为雇员提供劳动条件。承包合同是发包人让与承包经营权利,不干涉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方自主用工用料。发包方让与承包经营权利,承包人具有完成工作的独立性,依法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属于工伤,应该享受相应的工亡待遇。建议你们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求工亡待遇。工伤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条】【总额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基金支出】  
    (2).丧葬补助金【39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3).供养亲属抚恤金【39条】【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
    1、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基金支出】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