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 法院的判决书已经收到40天了。 保险公司还没有申请。 我该怎么办?

2020-02-04 19:1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不是完全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通常全责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赔付。如责任是对方的话,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付,如果车主因为违法驾驶造成车祸发生,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甚至是不予以赔偿。
      车主是全责的情况下,要负起全部的赔偿责任,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
    另外造成的财产损失需要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 要确定保险公司如何赔偿,首先要理解保险公司的赔付原则--保险是由投保人投保的,也即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另,机动车上路需要投保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之规定,医疗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损失11万元系不分责任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部分,按5:5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按4:6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出了车祸,一般有交强险赔付,如果有商业险的话,也可以由商业险赔付。但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一般车辆都具有交强险。交强险项下有三项费用,但是根据所负事故的责任不同而有区别的:
    1、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有责) 100元(无责)
    2、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有责) 1000元(无责)
    3、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有责) 11000元(无责)
    其中交强险中所说的
    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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