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我是买短工作年限员工,做了特种作业人员10很多年,来到法定退休年龄,递交档案资料,但档案资料沒有记述特种作业人员,倒退了休,这样的事情企业负责任吗

其它
2020-02-04 18:53: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从1998年开始交养老保险,计算退休金的工龄是交养老保险的工龄。
    养老保险不是必须作为计算工龄的依据的。
    一、退休的待遇是按缴费年限算的,类似原来的工龄,有人把缴费年限按照习惯称为工龄,其实不是一回事。
    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 劳务派遣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派遣员工也可以自行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休。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劳务公司是劳动者法定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因此派遣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由劳务派遣公司协助办理退休手续。
    届时劳动者需向经办人员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照片等资料。
  •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
    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
    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
    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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