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我名下的房产给我父母。如果我们都写一份书面承诺,它在法律上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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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拆迁房置换的新房赠与子女,等同于为子女购房出资,另一半能否成为受赠者,取决于“房产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产不产生“明确表示赠与给你一方”的法律后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关于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拆迁得来的房子,因登记在你个人名下,视为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该房产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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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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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于有法律效力.从法律意义上说,赠与是一种合同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赠与可以附条件,就是说赠与人对受赠人提出一定条件,当条件达到的时候,赠与生效.但是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具有盖然性的,如果所附的条件必然实现或必然不能实现,那么,法律规定,就等于没有附任何条件.也就是说这样的赠与当即生效.赠与还可以附时间,这种约定到了约定的时间才生效.还有赠与合同有的是可以撤消的:当受赠人发现赠与标底物对受赠人有害时,受整人可以起步过去法院依法撤消该赠与;当赠与人发现受赠人有加害赠与人时间,赠与人可以请求法院依法撤消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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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