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了,但怀孕了。如果我们不再婚,生育是非法的吗?目前我们只有一个孩子。

离婚
2020-02-04 16:2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基本流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六)不用进行医学检查。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 你好,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1、当事人不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的,应该根据本法第41条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2、再根据如下规定,办理新生儿的户口申报事宜(否则,子女一般来说,是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未)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未)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未)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