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房贷款,一半产权卖给朋友,贷款暂时无法取名,可以去公证处许可吗?家里产权的一半朋友,家里的所有贷款我自己还清吗?

公证
2020-02-04 04:56: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们应当先拟定一份协议书,内容即划分房产的协议,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既具有法律效力,后可依该公证去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这里房屋登记机关就是产权产籍管理处,一般是当地房管局,只要房屋登记机关在登记薄中记载了变更事项既有法律效力。共有人持房屋份额的划分协议书,到当地公证处公证,持公证书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份额变更登记,由登记机关在登记薄中予以记载,即可起到法律效力。
  • 房产证上可以加姓名。
    想要改动房产证上的名字有几种不同的方法,会涉及到产权、债权、税费等各种问题。而且房产证改名字对于婚前、婚后,是否有贷款未偿清有不同解释,不同情况的办理费用也不相同。
    首先,搞清楚几个名字:购房合同:写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但是注意购房合同上填写的购买人是谁,房产证就登记给谁。
    按揭贷款合同: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房地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名字,要求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持有,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
    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房产其他共权人持有,同样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这个证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
  •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 一、国家法律规定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否则开发商违约,业主拿产权证的时间会拖后。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合同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现房购房人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二、银行处理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在出房产证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应抵押在贷款银行,还清贷款后银行自然会归还。但是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
    还清房贷后可以拿到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按揭房要拿到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还清房贷。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是押在贷款银行的,还清房贷后,银行会给一张还清贷款的单子,然后领取房产权(或不动产权证)和他项权证,再到当地房产交易核心注销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