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与他人合伙创办了一家公司,但没有获得股息。后来他在外面秘密创办了另一家公司,这导致了原来公司的破产。

2020-02-03 19:4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开公司,一方以现金投资,另一方以劳务或技术投资。
    建议合伙人在投资之初就应该就投资额度、投资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利润分配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协商,投资人根据各自的利益商定以上各事宜,所有投资人对上述条款达成统一是前提,通常情况下,投资现金的股东应享受更多的利润回报,因为其投资的风险更大,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投资现金的股东损失也将最大,合伙人之间也可以商定各自投资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
    出资比例通常与利润分配比例是一致的,但也可以由合伙人商议而定。
  • 公司申请破产的话,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务、资产进行评估,对外用剩余资产按照债务的比例份额来进行偿还。
    对于合同未到期,也就是说合同实际上没有到履行期限,如果产生相应的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的,例如:信赖利益损失。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 公司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财会人员就必须结合破产清算的内容、特点进行真实的会计核算。其重点应放在破产财产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清算内容上。主要内容应包括:

    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全部财产、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实施财产清查、清理,编制财产清查清册,调整会计账务,编制财产清查资产负债表,并过渡为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

    落实其债权、债务,依法收回企业债权,确认债权人债务;

    依法界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数额;

    进行财产评估,确定其评估价值,并据以调整会计账务;

    依法进行清算,编制有关清算资料,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破产财产处置原则;

    依法进行财产变现债权清偿,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处理善后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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