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2016年卖了经济适用房。现在我名下没有房地产。我什么时候可以再申请廉租房

2020-02-03 19:04: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据cctv报道,曾经有一家人在北京租住过每月67元、面积为35平米的廉租房。
    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
    与中国的另一项住房保障措施经济适用房相比,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有以下不同: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
    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 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常住户口满一年);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 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限购1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夫妻双方年收入之和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三)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70平方米;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5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
    (一)、
    (四)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倍的,可以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另外,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均可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填写《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向市住房办提出申请:  
    (一)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  
    (三)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 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7个条件。市民可去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到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需要有以下7个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  
    2、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在本市居住5年以上,其他成员居住两年以上;  
    3、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以下,现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5、在房改和拆迁过程中未购买过房改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和货币补偿安置;  
    6、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未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7、未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局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私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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